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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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崇州作为一个没有继承权的皇子,  每日游手好闲,浑噩度日,唯一的追求就是追着心爱的谢家姑娘跑。

        他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性格也不惹人讨厌,大概这是谢玉瑛无视他的原因。

        但在其他人看来,  这已经极其越界了。

        清宁拍拍衣服,  正准备离开,  却被元崇州拉住袖子。

        元崇州咬牙问她道,“你们世家子弟是不是都像你这样?”

        清宁眨着眼睛看他。

        元崇州,“不知廉耻,  不近人情,肆意妄为。”

        清宁笑了一下,“你误会了。”

        顿了顿才慢吞吞道,“不是世家子都这样,是就我这样,不知廉耻,不近人情,肆意妄为。”

        元崇州低声说,“崔兄从不这般。”

        崔勉是元崇州最好的朋友,  是崔系旁枝的人,和崔雪莹有些沾亲带故的血缘关系,  从小就入宫做了元崇州伴读。等到元崇州登基,他也鸡犬升天入朝为官,最后官至太傅,成为元崇州左膀右臂。

        清宁问他,  “你既然说这位崔兄这么好,那他可有好好保护你?不过奇货可居罢了,  又哪里比其他人高贵?”

        她见元崇州还怔怔的,就知道他不学无术不懂“奇货可居”的意思,冷哼一声甩着袖子离开,随后去了施玄那里。

        施玄居住的院落非常简陋,有清宁故意让人弄坏的屋檐,房门口的台阶上长满青苔。野外的麻雀也格外照顾这位小公子,时不时进来偷吃他放在柜的存粮,吃得肚儿圆,再不去其他人家,让周围种菜的农户大感欣慰。

        清宁推门进去时就看见施玄像模像样划拉一把小剑,动作生涩,但好歹有些样子了。

        她记得有人说过,施玄就是不世出的天才,十几岁才开始习武,但短短两三年在金陵城就少有敌手,到二十岁,他已凭借一支穿云而过的红缨枪名扬天下。

        清宁在一旁看得有些心痒,心升起起为人师长的情绪,便道,“今日我来教教你。”

        话音未落就抽出腰上长鞭,她力道控制得很好,恰好在喂招和比试的范围内,可惜她没料到小孩体量,才甩到第三鞭,施玄手木剑就发出“咔啦”一声脆响。

        木剑断成两半掉在地上,一时气氛有些尴尬。

        施玄没说话,只抿了抿嘴唇,把木剑从地上捡起来,坐在树桩上用锤子敲敲打打,试图把断剑修好。

        清宁没想到他会这么可怜,一把破破烂烂的木剑用坏了还得修好再用。

        当年她习武时舅舅怕她一个女孩子伤了手不好看,就杀了一匹千里马用马皮给她做了一双皮手套,又命匠人磨了十柄长鞭一一试过,只要有磨手的、鞭柄粗粝的通通焚烧弃置。后来更是夸张到恨不得在她鞭子上镶上金玉,以彰显她谢家人的高贵身份。

        她刚要说话,想起系统之前的提醒,话到嘴边就转了个弯,道,“看你武艺太差,用剑也是折辱了剑,替你折了,不必难过。”

        说完施玄就抬眸看了看她,目光沉沉的,没什么情愫泄露出来。

        系统呱唧呱唧拍掌庆贺,“姐论扎心还是你在行。”

        清宁想了想,又走过去从他手取走断剑,把一支梅枝塞他手里,“没资格用剑,你就用这梅枝代替吧。”

        施玄又垂下眼睛,目光落在手梅枝上的嫩芽上,小声道了“是,主人。”

        清宁摸着下巴,“没听清。”

        施玄,“……是,主人。”

        接着小小声“汪”了几声,焉嗒嗒的不太讨人喜欢。

        清宁摇头叹了口气。

        施玄历来有些观察人心的本事,见此转了音调,果真变成活泼又俏皮的小狗叫,让人心生出喜欢来。

        清宁自以为折辱够了,摸摸肚子有些饥饿就走进一旁的小厨房里。这间厨房和它的主人一样清苦窘迫,木柜里放着一点点食材和食物,不过能饱腹。

        她扫了一眼,把唯一的熟食半只饼拿出来吃了,饼又干又粗,还割喉咙,清宁吃不惯这东西,于是吃一口扔一点给蹲在脚边的肥麻雀,斜睨着站在一旁的施玄,“午可有饭食?我今日未带钱在身上,便在你这里将就了。”

        施玄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饼,不说话。

        饼只剩下指甲盖大小,但它确实是这只落魄狗崽午的饭食。

        清宁看懂他眼里的谴责,忽然更加尴尬了,把这点东西塞嘴里吃干净,道,“没事儿,本小姐特别会做菜,你有口福了。”

        上辈子她刚入宫那几年也爱做些菜,乃是因为她心疼某些人,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恨不得摆出贤良的姿态做天底下最好的皇后。

        清宁一边想着一边淘洗好菜米,正准备下锅,忽而举着菜讪讪问,“这炉子怎么生火?”

        宫里做菜和外面当然不一样,因她只负责炒,不用洗碗涮锅,更不用切菜生活。

        施玄默默坐在灶火旁,用木柴把火升起来,盯着她手足有巴掌长的菜杆看,眼神有些古怪。

        清宁被看得不自在,嘴硬解释道,“大概是今日未看过黄历,诸事不宜,也、也不适合我做菜,倒不是我做不出好菜。”

        施玄好奇道,“什么是诸事不宜?”

        清宁见他被转移开注意力,连忙又道,“就是什么都不适宜、日子天生和我犯冲的意思。”

        施玄若有所悟点头,“如此,那也不适宜吃饭吗?”

        清宁被他戳得差点一口气喘不过来,生怕他剥夺她吃饭的权利,又道,“只是不适合做饭、做菜、读书,但吃饭,睡觉也是要得的。”

        施玄一边添柴,一边撑着头和她探讨道,“既然如此,那就是不适合读书练武,适合吃吃喝喝,这诸事不宜的日子可真不错,若是我,每个月天天如此都行。”

        清宁心虚点点头,“是、是,诸事不宜就是天底下最好不过的好日子。”

        清宁在施玄这里蹭过饭才施施然拐弯回了谢家,谢家人雷厉风行,行事利落,不过一夜过去,那位流落在外的遗孤玉霜小姐已被接回谢家,被带到正房与老太太说些体己话。

        她正回了自己的潇湘园,就看见施云台赠予她的胡姬胡梅花站在一旁,见她进屋连忙迎上来,行礼道,“姑娘。”

        清宁颔首,“你有何事?”

        胡梅花道,“少爷让我给你送了些东西来,侍从在外院那边,你可要看看?”

        这话引来流光不满,流光瞪她一眼,“你主子到底是咱家姑娘还是你那位少爷?吃里扒外的东西,仔细我扒了你的皮。”

        胡梅花不敢和流光顶嘴,又不愿得罪施云台,遂小心翼翼说,“公子一片赤城之心,请您一定看看。”

        清宁懒洋洋道,“如此你让人带给我看看。”

        不一会儿就有健仆抬着木箱子进来,推开箱子一看,里面有施云台送的珠宝、玩具,但到下层就过分了,像什么衣服、鞋袜、还有嫁衣等等。

        流光不觉得如何吃惊,因为施云台自清宁七岁起就会给她送这些东西。

        他身为一位世家公子,总是比清宁有品位得多,所制的衣服都是时兴且最好看的,每年清宁穿出去总能惹来其他人艳羡,久而久之,连她这个贴身丫鬟也不觉得过分了。

        清宁默默翻了一会儿,就对流光道,“收下来吧,放在我小库房里。”

        说完就看见糊梅花欲言又止看她,就问道,“还有何事?”

        胡梅花说,“公子说他的旧衣也劳烦姑娘收拾一下。”

        清宁道,“哪有什么东西?”

        话虽然这么说,但她却从柜子里找出不少男式衣服,袜子,有些是她穿过的,还绣着“施字”,零零总总收拾了一大箱子。

        清宁想起以前的时候,大概过分熟稔,施云台和她相处是不大避讳的,他们共用过一只杯子,一床被子,一双筷子。

        太亲近了,以至于她误解了这种情愫,以为足可以陪伴她一辈子。

        元崇州最近十分倒霉,总遇到各种麻烦事情,他也没个贴身侍卫,只能灰溜溜跑回来。

        崔勉不大知道他遇到的糟心事情,只约了他在酒楼里喝酒赏月。

        这家酒楼是崔家人自己开的,只肯接待世家人,寻常元崇州也来不了,今日他却不怎么喜悦,入座喝了两口茶叶后小声问崔勉,“你知道奇货可居什么意思吗?”

        崔勉被这问题镇住了,愣了一刻才道,“就是觉得一种东西稀奇少见,于是囤积起来,等到昂贵后再出手。“

        崔勉其实不大看得上这位四皇子,元崇州母亲是个庶民,自己不争气,不受宠,又不如二皇子占了年龄大的优势,按理说可能这辈子都无法坐上皇位。可是世家人精明,总要未雨绸缪,事事算计到最好,所以崔勉这个旁枝的崔家人才会在不到五岁就被送到四皇子身边做伴读。

        他以往只是有些嫌弃他,没想到他居然连这种东西都不懂。

        元崇州“哦”了一声,又问,“你跟着我,是因为我奇货可居吗?”

        崔勉皱眉道,“谁跟你说这种诛心之言?你身上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花费这么多心思?我们二人一起长大,十多年的情谊你宁愿信那些来历不明的人也不信我?”

        元崇州点点头,同意他的话。

        元崇州和崔勉都是家里的庶子,又都不受宠,所以元崇州才会在一开始就觉得亲近,然后接纳了崔勉。

        但他知道,他和崔勉是有差距的,就像他和那位谢三公子,和……瑛姑娘之间的差距一样。

        虽然不是天差地别,但恐怕一辈子也难以逾越。

        崔勉见元崇州呆呆看着一丛小小的花叶,就明白他又在想谢玉瑛,于是放缓了声音。

        崔勉知道元崇州和谢玉瑛怎么认识的,因为那日他也在场。

        那天好巧不巧是七夕节,金陵城里灯火通明,游人如织。谢玉瑛在鹿台上弹奏《广陵散》,有公子看她貌美,上前调戏于她。可是谢玉瑛却不卑不亢当众拒绝这位富家公子,骂他不知人间疾苦,心只知风月,又谴责他不知尊重女子,其仪态之优美,气势之磅礴,惹得周围人叫好。

        元崇州恰好看见这一幕,就一直默默记在心。

        要崔勉来说,无非是少年意气。

        元崇州从小生在皇家,不懂风雨,更不知风月。世家奢靡光鲜,谢玉瑛又是锦玉堆里娇养出的一颗耀耀生辉的宝珠,她和无权无势的元崇州相比,就像两个截然相反的极端,她身上有他渴望的一切美好。

        所以元崇州爱上她,简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崔勉知道内情,却不愿意拆穿,因为他对元崇州的痴情十分乐见其成。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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